一、组织简介
机电工程学院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管理中心是学院志愿活动与社会实践的直接组织者和参与者,是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承团体,时刻践行“体现价值,注重实践,追求创新,全员参与,兢兢业业”的精神。同时,也隶属于机电工程学院团委,为机电院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机电院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管理中心始终把提升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综合素质放在第一位,带领同学们开展各种各样的有意义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二、部门设置及工作职责
1.部门设置
办公室部门:
负责本组织日常工作,包括日常会议记录、对接各团支部传达通知、志愿汇日常监管,志愿者证定期注册,劳动表、志愿服务网站等的管理与使用。
志愿服务部:
负责校内外志愿劳动基地的建设及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包括对接校外小学开展就近支教活动、对接校外府河美岸社区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对接学校周边养老院开展敬老爱老活动、对接全院各团支部开展文明创建及学业互助等多项具体志愿服务活动。
公益劳动部:
在校内外建设公益劳动基地并负责全院劳动教育工作的具体开展,在校内对接绿化科、后勤管理中心、院团委,在校外对接东马池小学、农大一社区、保定青协等部进行定点公益劳动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各团支部个人劳动表的填写与记录,定期组织学院同学进行公益劳动,在劳动中接受教育。
社会实践部:
组织开展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协助学院团委建立社会实践小分队并及时跟进假期中社会实践小分队的具体动态,收集实践小分队、个人返乡社会实践的相关材料并按时整理上报,协助院团委对优秀社会实践地区进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2.工作职能
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管理中心主要配合学院团委,负责做好全院学生参与日常志愿服务的管理及寒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与发动,在全院开展劳动教育,在校外建立志愿服务基地,对接小学、社区、养老院等组织开展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校内对接校总团,开展日常校园文明创建工作并按月汇报工作进度等。
3.人员编制
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管理中心由55名成员组成,包括团长1名,副团2名,部长14名,干事38名,在团委老师集中带领下完成中心日常事务
(1)团长职责
①完成学院团委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完成校总团的有关活动。
②将每月月报表与负责老师对接及时提交给总团负责人。
③定期组织例会,及时督促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④协助老师组织建设,打造优秀志愿服务品牌。
(2)副团长职责
①配合团长及指导老师开展工作。
②及时充分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及活动内容,从全局考虑,必要时对部门工作进行适当的调整。
③擅长协调、动员各个部门,协助团长将所有部门联合起来,实现部门联动,避免各自为政的情况。
(3)部长职责
①对于团长下发于各部的任务做好详细的策划安排,并及时落实完成。
②各部门固定的工作计划要按时完成并且及时完成新闻稿的整理,每周汇报本部工作进度。
③充分了解本部门工作的同时,了解并参与其他部门的活动。
④积极调动每个干事,每周开展一次部门例会,分发工作以及解决干事的问题等。
(4)干事职责
①认真完成部长布置的任务,保证按时高效。
②积极参与团内各项活动,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自己课余时间。
③与团内人员和谐相处,加强沟通,共同进步。
三、运行程序
四、基本规章制度
1.行为准则
(1)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管理中心守则内容,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2)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言谈举止合乎礼仪,着装打扮符合大学身规范。
(3)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将学习成绩作为学生会干部重要考核标准,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
(4)勤学好问,务实工作。要有一颗谦虚求学的心,实事求是,敢于创新,用心研究本职工作。
(5)公私分明,恪守本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本位思想和作风,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摒弃庸俗风气,不大吃大喝、不贪图享乐,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6)团结一致,积极进取。要有大局意识、集体主义观念,严格执行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管理中心整体安排。身心健康,热爱运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工作准则
(1)经费制度
①志愿团经费由负责人统一管理,各部门赞助资源和需求报至负责人,根据赞助的形式,由负责人布置给其他各个部门;
②活动经费由负责人和团委进行商议,按规定报销或赞助支持;
③要对经费收支情况做好记录,上报至指导老师。经费支出收据或发票做好留存;
④涉及个人信用和信息,影响志愿团名义的赞助活动,一律禁止合作。
(2)会议制度
集体会议需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禁止出现无故旷会、提前退场情况,每次会议需做好记录。
(3)工作制度
①每次活动举办需提前一周完成策划,由指导老师最终审核通过后方可举办;
②每次活动需要做好现场影像记录,活动当天完成新闻稿撰写,新闻稿格式严格按照培训要求;
③每项活动指定一名部长作为负责人,负责活动的整体流程和日后跟进。
3.干部选拔准则
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管理中心干部考核制度实行分值制,满分100分(考核分值=日常行为分*30%+活动参与情况*20%+学习情况*50%)
(1)日常行为和工作准则(100分)
①规定值班日期未值班的,扣5分;学生服务中心值日卫生打扫不合格的,扣10分。
②学生会集体开会、各部门开会,未提前两小时请假的或提前5分钟未到的,扣10分。在开会时,玩手机、私自讨论,不带笔本做笔记的,扣5分。
③在集体和各部门安排任务,未提前说明情况未按时完成任务,影响整体进度的,扣10分。
④以干部职务之便或以中心的名义处理私事,出现恶劣影响的,不得在组织继续留任。
(2)活动参与情况(100分)
①中心整体和各部门注意培训、志愿活动等集体活动,要求全员参加的,无特殊原因缺席的,扣10分。
②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具有突出贡献的,加10分。
(3)学习情况(100分)
①中心内组织的集体自习,无特殊情况未参与的,扣10分。
②中心内部组织的考试检测未及格者,一科扣10分。期末考试挂两科及以上者,不得继续留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