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和学生打成一片,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思想教育要耐心,工作方法要细心,克服急躁情绪,加强自身修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遇到困难不推诿,积极主动的去解决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开展工作有严格的科学性、计划性、统筹性,讲究高效率。
4.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要求学生做的事自己首先要做到,时刻给学生做榜样。言而有信,说到做到。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及时认真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摸索规律,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二、工作职责
1.在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坚持五抓:抓苗头、抓倾向、抓规律、抓骨干、抓后进。并把这作为基本工作方法贯彻工作始终。
2.在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中坚持三看:学习看劲头、生活看秩序(宿舍和教室卫生、作息)、活动看情绪。
3.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学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经常深入班级,检查指导班级工作,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宣传推广。
4.模范遵守辅导员工作守则要求,关心爱护学生,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教室、食堂、晚自习等,掌握学生的纪律、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中的贯彻落实情况。
5.积极参加校、院和年级的各种会议。认真学习,提高水平,沟通情况、反馈信息,发表意见,建立学习工作笔记。
6.严格请销假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三、例会制度
每周辅导员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过例会传达学院领导管理精神,统一思想,布置工作,汇报工作、学习上级文件、工作经验交流交流和研讨。
四、工作日志制度
辅导员要坚持写工作日志,要求在工作日志上工整详细的填写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内容、检查总结、学生谈话内容、宿舍走访情况。使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促使辅导员的工作扎实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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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值班制度
根据学生工作的特点,各辅导进行校内值班,通过值班,深入学生寝室、教室,检查学生学习、生活秩序等方面情况,处理突发事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保证校园学生的安全稳定。
六、与学生谈话制度
1.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工作是辅导员工作的核心内容,是为了在工作中能全面、科学、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性格特征、家庭情况,掌控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使学生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2.辅导员每学期要和学生谈话至少2次。谈话要有目的性,要做充分的准备,不能漫无目的事实不清。还有就是要重点关注父母离异的学生、恋爱失利的学生、经常违纪的学生、学习成绩高低不定的学生、言行异常的学生等,适时与他们谈话,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要定期与班干部、学习成绩优秀、积极进取的学生群体谈话,鼓励他们保持继续向上的劲头,发挥示范性作用,以点带面,营造出一个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辅导员与学生谈话时,要注意方法和策略的使用,并以真诚的态度充分的尊重积极引导、帮助学生认识和处理他们在学习生活中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烦恼。具体地讲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深刻了解国际国内的政治事态,以实际出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全面深入了解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帮助他分析所面临的问题,找到问题的根源,并以共同商量的形式确定出学生今后自己发展的方向。
(3)在和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谈话时,应注意给学生充分的尊重,并注意挖掘和分析这类学生成绩差的深层次原因,与学生共同商量和制定提高学习成绩的具体有效措施,督促他们在学习上寻求一种促使自己不断进步的学习方法。
(4)建立学习差、纪律差等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状况记录表,定期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并排除影响其学习进步的不利因素,促使学生在行为上加强其自我监督能力,以达到转变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成绩的目的。
4.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是面谈,在和学生面谈时一定要注意场所的选择,一般问题可以在办公室谈,敏感问题必须要在封闭私密的地方谈,否则效果会不理想,还要充分利用各种先进技术手段,积极采用网络、电话等方式。
七、学生宿舍访谈制度
1.辅导员每周应至少2次走访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安全、卫生、文明寝室建设达标等各方面的情况,监督学生遵守校规校纪以及宿舍管理规定,提高学生的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促进各宿舍内学生间和谐关系的建设,使学生宿舍呈现和谐、文明、向上的良好风气。
2.在访谈中,辅导员应着重关注在学习和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一旦发现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应给予及时疏导,如果问题严重,应立即上报至学院学工办。对于生活上、学习上及其它方面有困难的学生,辅导员应了解他们的具体困难,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3.辅导员要对学生文明寝室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开展班级寝室评比活动,并予以公示。确保学生宿舍人际关系和谐,互相关心,团结互助,寝室和睦温馨,集体主义精神得到发扬。
4.辅导员要做好每一次学生宿舍访谈的工作日志以备查。
八、听课制度
1.听课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重要途径,通过听课了解学生课堂学习、出勤等方面情况,对学生在课堂上睡觉、玩手机等不良习惯起到监督作用,同时加强与任课教师之间的沟通,协调学生和授课老师之间的教与学的矛盾,对学生进行学习的指导,从而加强学风建设。
2.辅导员听课时主要掌握学生到课情况、听课情况、师生互动情况、教师授课情况等。要及时地与任课教师沟通联系,沟通学生对上课的想法、感受和意见,同时也要虚心听取任课教师对学生课程学习、管理的意见,及时了解学生在课堂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教师授课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以及学生意见普遍较大的要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
3.辅导员每学周听课不少于3次。每次听课要做好记录,填写好课堂记录表,每周“听课记录表”留存学院学工办。
九、主题班会制度
1.主题班会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有效载体,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校规校纪教育、安全教育、学风教育、感恩教育、各种总结,安排工作等,从而促进学生在思想、行为、学习和综合素质上得到提升。
2.每月组织主题班会不少于2次。每次班会要根据学生处的管理精神,精心设计,策划好活动方案,做好有关材料的保存。
3.要积极创新班会的形式,营造自由宽松的交流环境,综合利用专题讨论、主题演讲、文艺节目,互动交流等形式,让每个学生都敢于发言,有机会发言,切实增强班会实际效果,使班会成为学生思想提升、素质拓展和能力培养的基础平台。
十、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
1.教育要求老师、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所以辅导员和家长联系是必要的。辅导员在工作中要建立和保持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通过面谈、电话、网络等渠道及时沟通。把学生在校学习、思想、生活情况反馈给家长,让家长能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同时也能从家长那里了解学生性格,学生家庭环境,学生经历等方面情况,便于有问题及时沟通和解决,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2.辅导员与学生联系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和家长联系要事先让学生知道;二是要就事论事不能陈年旧事一起说。总体上要充分尊重学生结合实事求是的原则。
3.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况,辅导员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1)学生思想状况出现重大起伏。
(2)学生生病或出现意外事故住院以及出现重大心理问题。
(3)学生经常旷课,经教育不思悔改时。
(4)学生经常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改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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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党政领导联系辅导员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高校辅导员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实现立德树人的核心目标和根本任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为民务实清廉学校建设,根据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建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辅导员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提出的“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要求,坚持“铸魂抓纲”,不断促进领导干部深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线、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创新辅导员培养制度,帮助辅导员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在学校学工部门的领导下,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以提高辅导员工作素质、强化队伍建设为宗旨,以教育引导为原则,以结对联系为形式,以学院党政领导示范带动,以提高辅导员工作效能为目标,增强工作深度,深化服务层次,促进和谐,推动科学发展。
三、工作制度
1.联系制度: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直接对接1名辅导员,建立长期联系。
2.联系对象:以一线专职辅导员为联系对象,逐步扩大到志愿班主任。
3.联系形式与内容:采取定期约谈、规划发展、工作指导、困难帮扶等形式开展工作,具体形式为:
①定期约谈。每月不少于1次,党政领导通过与辅导员面对面的交流,主动了解辅导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认真听取他们对学院发展建设的意见建议,注重对辅导员的情感关注和人文关怀。
②规划发展。在制度建立6个月内,党政领导完成对联系对象的职业生涯发展指导,对于不同特点、不同年限、不同阶段的辅导员,予以分层关注、支持发展;根据兴趣特长和工作需要,指导选择不同的发展路径,为打造专家型辅导员奠定基础。
③工作指导。每学期不少于5次,党政领导通过参加辅导员组织的班会、参与学生的谈心以及党员发展、学业指导、综合测评、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心理教育、文体活动、就业创业指导、社会实践等具体工作,了解辅导员的工作状况,给予指导、促进创新。
④帮助成长。党政领导有针对性地解决辅导员成长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各位中层正职要根据自己的优势选择联系人,有的放矢地帮助辅导员成长。如在职称评聘方面、工作经验方面为辅导员提供相应指导、帮助和鼓励。
⑤联系年限:每4年调整一次联系对象。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家校共管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预警。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督促学生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充分发挥好家长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我院实施与完善了家校共管制度。
二、主要内容
1.家长会制度
每学年组织一次家长会,通过与家长的沟通,进一步了解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要求与建议,查找和发现学校在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及综合情况,为学校和家长共同交流教育经验搭建平台,促进家长和学校的深入沟通与交流。
2.家访制度
家访工作主要为了深入了解学生情况,以扎实的工作,推进我院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大家访提出的要求。家访制度包含实地走访与电话访谈。
①通过到学生家里实地走访,辅导员可以掌握许多在学校无法了解到的学生情况,掌握真实的、直观的学生家庭资料,有利于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如特困生资格认定及落后生、心理障碍学生等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探寻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方法。有效增进辅导员与家长的沟通,有利于利用学校和家庭两方面的力量,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
②电话访谈方便、快捷、经常,能及时让老师家长双方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行为表现的动态,共同讨论双方解决问题、教育孩子的办法。电话访谈的覆盖面广,对学生的关爱普及到大多数,电话访谈不受时间限制,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及时解决。
3.辅导员与家长的日常联系
学校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结合中的主导地位,要求辅导员积极主动地与家庭联系,了解家长的需求,打消家长的顾虑,使广大家长乐于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并把所学到知识应用到家教实践中去。学院须通过多种形式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系,如学院教师与家长定期打电话沟通学生近况;每学期末给家长寄送学生考试成绩单等。家校之间的联系使教师与家长之间建立起教育合作的伙伴关系。广大家长均能积极和学校配合,支持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双方不仅注重对孩子的思想道德教育,而且能紧跟时代教育的要求,努力开发学生的创造个性和潜能。
4.学生的家校共管协议书与运行机制
学院将对可能会造成学生休学、留级和退学情况的同学家长签订家校共管协议书,实施共同管理。
三、家校共管协议书
机电工程学院家校共管协议
学校负责的工作:
1.落实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使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得到充分发挥。
2.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中心,严格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3.坚持正面教育,加强德育工作,尊重信任和严格要求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抓好各班级管理。
4.加强和家长联系,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在学校学习、思想、行为、纪律等方面的表现,主动了解学生在家的表现,对于学生存在的问题,积极和家长配合,及时纠正。
5.开展定期电话访问,以便家长更好的了解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情况。
家长负责的工作:
1.密切和学校联系,充分发挥家长的监督作用,协同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教育环境。
2.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在家的情况,使得学校和家庭教育的重点协调,要求一致。避免学生在家和学校表现不一致的两面性。
4.经常询问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情况,督促自觉学习。
5.每学期要多和学生的辅导员进行交流(通话、发信息或者见面),以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情况。
本协议一式两份,家长和学院各执一份,互相监督,共同把学生教育成才。
学生所在班级: 专业 班 学生姓名:
学院(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电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激励全院本、专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促进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依据河北农业大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申请条件:参评学生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同时位于本专业第一名,获得过一次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再申请。
第二评选办法: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向学院递交申请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系主任、科级干部、辅导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召开专题评审会议。每位申请人可以在会议上进行2分钟的大学期间综合表现汇报,最终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成员民主投票产生。
第三每年各年级获奖指标分配由评审小组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
1.国家奖学金名额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中《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指标分配表》,确定学院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指标数。
每年各年级获奖指标分配由评审小组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中《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指标分配表》,确定学院所获得的励志奖学金的指标数。
每位辅导员老师所分配的名额=(所带学生数/学院学生总数)*励志奖学金总名额。
励志奖学金核算总分=上一学年学业成绩*50%+贫困认定分数*50%
每班至少保证有一个名额,在此基础上剩下的名额按照公式分配给各自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根据励志奖学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每个班级的第一名分数和第二名分数的差值,进行二次名额分配。
3.国家助学金名额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中《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指标分配表》,确定学院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指标数,4400、2200两个档次人数保持一致。
三、机电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分配安排
1.学校勤工助学岗位
(1)指标: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调整2020年勤工助学岗位和人员的通知》中《2020年学校勤工助学名额分配表》,确定机电工程学院所获得的勤工助学岗位指标数。
(2)具体分配:
①申请国家助学金,贫困认定分数高者优先。
②大三年级尽量保证每个专业分配一个指标,大一、大二年级每个班先分配一个指标,其余的指标按贫困认定分数排名和班级申请人数综合考虑。
2.学院勤工助学岗位
根据学院分配的指标数,具体人员由辅导员老师商定。
机电工程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
一、综合测评评定细则
评定流程
1.核查院、校级能力加分登记表:根据2中注意事项核对各班院、校加分项细则及各项分数。
2.收取综合素质测评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3.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总表:
(1)学业表现测评一栏,根据综测评定办法第五章计算公式以及学校有关教务部门规定审核各班所有同学的成绩是否为平均学分绩。
(2)核对能力表现测评中,校级能力测评和院级能力测评是否与院、校能力加分登记表一致。
(3)品行表现测评
第一条 思想表现分:基本分,满分70分,根据综测评定办法中第三章第九条第(一)项进行加分,其中注意核对志愿服务时长折合后对应的分数。奖励分,满分30分,参照第三章第九条第(二)项进行加分,核对其奖励分证明。
第二条 行为表现分:满分100分,由平时表现分和同学互评分组成。
平时表现分,70分,根据第三章第十条第(一)项进行减分。 同学互评分,优秀记30分(不超过本班人数的20%),良好记25分(不超过本班人数的30%),合格记20分,不合格记0分。
(5)审查各班综合测评成绩是否计算正确,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品行表现测评成绩X15%十能力表现测评成绩×15%+学业表现测评成绩×70%。其中:品行表现测评成绩=思想表现分×40%+行为表现分×60% 能力表现测评成绩=校级能力加分+院级能力加分。
4.所有纸质版上交材料均需本班学生签字。
5.审查无误后各班级、各年级成绩进行汇总,学院公示,最后上交学校。
核算办法
1.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中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以下简称综测评定办法)的相关内容以及学校教务处下发本学年综合测评相关文件,整理需要的相关文件和开会内容,之后对各班对接人员进行综合测评评定培训。
2.收取材料:奖评部于培训日后第三天收取院、校级能力加分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各班成绩单、体测成绩及加分项证明材料。
其中:
(1)院、校级能力加分登记表中学号按照本班学生的学号顺序排列。
(2)学院、专业一栏填写全称。
(3)院级能力加分登记表中加分项目部分根据综测评定办法中第四章第十三条进行加分,学院下发其组织各项比赛或活动项目,满分40分,不得超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加分值一栏填写所应加分总和。
(4)校级能力加分登记表,满分60分,不得超出。
(5)其中加分项目后均需注明所加分数,同一比赛多项目不重复加分。
(6)根据综测评定办法第四章第十二条第(八)项,院级或校级能力加分中获得集体奖励者按对应标准的80%给予个人加分,所获奖项或活动均需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
备注:加分项说明:
第一条 具备分析解决能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一栏根据综测评定办法第四章第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加分。
第二条 身体素质一栏根据第四章第十二条第(二)项进行加分,参考奖评部下发的体测成绩,优秀15分,良好10分,及格6分,不及格0分,免测同学按及格进行加分。
第三条 心理素质一栏第四章第十二条第(三)项进行加分。
第四条 参与竞赛、活动及获奖情况一栏根据第四章第十二条第(四)项进行加分,其中应注意校级及其以上活动需加参与分,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参与分依次为1、2、3、4分,特等奖按照一等奖×1.2的标准进行加分。
第五条 学术论文、成果作品一栏参照第四章第十二条第(五)项进行加分,应注意专利加分按照省级规格给予加分,论文只有第一、第二、第三作者进行加分,第四作者及其以后均不加分。
第六条 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一栏参照第四章第十二条第(六)项进行加分,其中注意若一人担任多职只加最高项得分,学生干部或其他成员需任职满一年才能给予加分,本学年有违纪行为、考试不及格科目达两科以上或者宿舍卫生不达标者,不予加分。
第七条 英语、计算机水平一栏参照第四章第十二条第(七)项进行加分,英语四级、六级,计算机二级、三级均不重复加分,只加取最高分。
第八条 班级宿舍一栏参照第四章第十二条第(九)项进行加分,其中班级荣誉加分只记最高分,宿舍荣誉不重复加分。
第九条 加分值一栏填写所应加分总和。
第十条 根据第四章第十二条第(八)项,应注意某方面特长加分不得超过二十分。
二、奖学金评定细则
为保证我院校内奖学金的正常发放,现根据《河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励管理制度 校学字〔2018〕46 号》的第二章“奖励项目 比例及方式”中的第七条,第三章“评选条件”的第九、十三条以及第四章“评审的组织与实施”中的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一、二十三条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将河北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获得校内奖学金的评选流程以及实施细则呈现如下:
评选条件
1. 综合测评名次要求 :
(1)一等奖学金:平行专业综合测评名次的前5%。
(2)二等奖学金:平行专业综合测评名次的5%—15%。
(3)三等奖学金:平行专业综合测评名次的15%—30%。
注:个人排名占比计算小数点后两位
2.学生互评成绩为合格以上。
3.无不及格科目,包括所有科目。
4.体侧成绩在及格(60分)及以上。
5.大三、大四英语425分及以上,提供四级证书复印件;大二年级暂不要求通过英语四级。
6.专业有资格评选的人员如果挂科以后,只能占用本名额,不可将其排除后计算专业排名。
7.退伍复学学生根据《河北农业大学 学生应征入伍鼓励政策校学字〔2019〕10 号》中的内容进行经济和荣誉的奖励。
评选流程
(1)校学生处向各学院下发《关于做好上一学年的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的工作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和学生手册《河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励管理制度 校学字〔2018〕46 号》中的内容,汇总河北农业大学体质测试成绩,从教务系统导出的学生平均学分绩,公示确定后的综合测评总表,校内奖学金报批表。
(2)组织大二、大三、大四的学委开会,培训需要上交的表和制作奖学金报批表的方法,规定在三天后上交奖学金报批表(电子版+纸质版),班级体测成绩单,可能获得奖学金个人的成绩单(官网打印),英语四级成绩单(电子版)。
(3)由我部组织人员进行报批表的核对,主要核对内容为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英语四级成绩,平行专业人数,体测成绩,是否退役复学,是否存在不及格科目。
(4)核对结束后,向全院公示获得校内奖学金的人员三天。
(5)引导需要更改银行卡的同学更改银行卡号,确保奖学金的发放。
(6)奖学金证书的发放将在以后举行。
注意事项
(1)奖学金报批表按学号顺序填写。
(2)机制专接本学制为2。
(3)同学获评成绩与综合测评总表相同。
三、先进个人评定细则
为保证我院先进个人的正常评定,现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的本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将河北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的评选流程以及实施细则呈现如下:
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1)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关心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与 志愿服务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3)积极组织集体活动,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突出,切 实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等活动。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 500 分以 上或专业四级合格以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符合评选条件:
第一条 小语种学生,所学语种四级考试425分以上。
第二条 日语专业学生,专业四级合格以上或通过 N2 考试。
第三条 高考录取批次为对口类的学生,外语四级考试380分以上。
第四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外语期末考试成绩位列专业前50%,非开课学年按第四学期外语成绩计算。
(6)平行专业综合测评名次前 20%,学生互评成绩为优秀。
(7)必修课和范围选修课中无不及格科目。
(8)《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以上。
2.优秀班干部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2)学生干部任职时间不少于1学年。
3.社会活动优秀奖
(1)关心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平行专业综合测评名次前 50%,学生互评成绩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
(4)积极发挥个人特长和才智,为集体做出突出贡献。
(5)体测成绩合格及以上。
评选办法:
1.部门开会研究整理学校文件和学生手册。
2.找老师商定评选时间和名额。
3.准备开会所需的文件及内容,确定开会时间和参会人员。
4.召开评选讲解会。
5.各班根据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召开班级评选会,以民主投票形式确定人选。
6.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四级成绩,体侧成绩等)、票根、先进个人报批表、先进个人登记表。
7.奖评部进行审核并上报到学院审批。
8.学院审核,进行初评,经公示无误后报学生处审批。
9.学生处汇总、审查、复核,经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10.学校审核通过,公布最终名单。
四、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为保证我院单项奖学金的正常发放,现根据《河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励管理制度 校学字〔2018〕46 号》的第二章“奖励项目 比例及方式”中的第七条,第三章“评选条件”的第九、十四条以及第四章“评审的组织与实施”中的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一、二十三条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将河北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获得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流程以及实施细则呈现如下:
评选条件:
1.学术论文类
在国内、国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农业大学的,具有一定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学理性,并与本人所学专业高度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能够被《科学引文索引》 (Science Citation Index,简称 SCI)、《工程索引》(The Engineering Index,简称 EI)、《科技会议录索引》(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s,简称 ISTP)、《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简称 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hinese 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简称 CSSCI)检索收录,或被认定为国家一级学报发表的论文,奖励 3000 元。
2.文体竞赛类
(1)在省级以上体育竞赛中,个人项目奖励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至六名100元;集体项目奖励第一名6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400元。
(2)在省级以上文艺活动中,获得表彰的个人或集体,奖励一等奖(第一名)500元、二等奖(第二、三名)300元、三等奖(第四、五、六名)100元。
3.思想品德类 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先进事迹者,经学校通报表扬者,奖励500-1000元。
4.科技创造类 在各类科技竞赛、创新竞赛、创业竞赛、专利技术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河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定管理制度》《河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暂定管理制度》或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5.其它特殊类
因表现突出,得到社会认可,为学校争得荣誉者,获国家级表彰的个人或集体,奖励1000元;获省级表彰的个人或集体,奖励500元。
工作方法:
评选流程
1.参照学校《关于做好上一学年的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的工作通知》文件精神,由我部向全院各班传达通知要求。
2.论文类奖励,由论文作者上交论文原文复印件,交由老师评定。
3.各项奖励经过老师评定后,填写单项奖学金(个人)或单项奖学金(集体)报批表并上交奖评部。
4.对所获得奖项进行三天公示。
注意事项
1.学院须对学生论文原件及检索证明进行审核,并由审核人在论文检索证明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体育类单项奖学金由体工部统一提供名单。
3.科技创造类单项奖学金依据创新创业中心通知要求进行。
4.获得集体奖励的,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学院审核、评定和提交有关材料。
5.时间及相应级别均以原件为准。
五、优秀学风班评定细则
评选条件: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我校优秀学风班的评选标准为:
1.班级学年标准课程(必修课)的总体平均成绩和平均及格 率均名列同年级前 25%,且平均成绩 75 分以上,平均及格率 90%以上。
2.班级主要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在学风建 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任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 50%且无不及格科目。
3.上课出勤率、体测达标率、研究生报考率、全国大学英语 四六级考试通过率均名列同年级前 50%。
4.宿舍建设成绩显著,班内无脏、乱、差宿舍,至少有 1 个 宿舍曾获得过校级“标兵宿舍”或“文明宿舍”。
5.全班科研学术气氛浓厚,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及社会实践 活动,发表学术论文人次、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次均名列同年级前 50%。
6.班级成员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班级考风考 纪良好,学生干部实施考试“亮牌”制度,班内成员无抄袭作业现象,原自然班无因考试成绩不合格留降级或退学学生。
7.积极开展纪律与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班级成员能够及时 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相关负面影响。
8.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缴费率 98%以上,节假日返校报到率98%以上。
工作方法:
1.学校发布评选通知,学院组织实施。
2.向奖评中心递交申报表和任课教师推荐表和支撑材料,奖评部进行审核并上报到学院审批。
3.学院审核,进行初评,经公示无误后报学生处审批。
4.学生处汇总、审查、复核,经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5.学校审核通过,公布最终名单。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场所,也是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塑造健康人格、陶冶高尚情操的重要阵地。为给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并进行规范管理,机电工程学院依据《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学校、学院制定的相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积极创造整洁、优美、和谐、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组织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管理,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院自律委成员、及宿舍长组成,大学生自律委开展具体工作。
第三章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条 学生宿舍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每周日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
第五条 宿舍内务与卫生打扫实行区域责任划分,公共区域由值日生负责,个人区域由相关学生本人负责;
第六条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及评分标准
1.地面要求(25分):宿舍地面干净整洁,无果皮纸屑 等垃圾;鞋物、脸盆等摆放位置恰当、整齐。 窗台干净无灰尘、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
2.物品摆放(25分):不论物品多少,均需摆放整齐。桌面和桌壁干净无粘贴物、凳子摆放整齐、 计算机及其组件放置合理。 清扫用具统一放在门后或阳台角落处,阳台干净整洁,且无垃圾堆放。
3.床铺(每个床铺5分,共30):被子叠整齐,放于床外侧,枕头放于被子内侧,床单铺平,床上及床架上无杂物。
4.墙壁要求(10分):墙壁无乱写乱贴乱画,墙壁装饰物环保安全、有主题、有美感、有特色。
5.整体效果(10分):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6.宿舍内有未叠被现象均记录在备注一栏。
7.不配合查宿的宿舍给予零分并上报辅导员老师。
8.宿舍评定
卫生成绩 |
星级 |
0——59 |
一星级 |
60——69 |
二星级 |
70——79 |
三星级 |
80——89 |
四星级 |
90——100 |
五星级 |
优秀宿舍:五星级宿舍。
需整改宿舍:一、二星级宿舍。
第四章 学生宿舍安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条 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等。
第八条 严禁存放使用违禁物品:明火类用具、违章电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
第九条 严禁违反用电安全:为电动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私拉电线、网线或私接电路;使用无“3C”认证的电器;使用带有变电功能的插座或设备等;自行变更原有强弱电线路及装置。
第十条严禁在公寓内擅自留宿他人(包括同性和异性)。
第十一条严禁吸烟、酗酒、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裸浴。
第十二条 严禁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
第十三条 严禁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四条 严禁饲养狗、猫、鸟等一切宠物。
第十五条 未经辅导员允许,严禁夜不归宿、早出晚归。
第十六条 严禁在窗台摆放有高空坠落危险的物品,严禁掷砸、高空抛物。
第十七条 严禁组织旅游及校外勤工俭学等中介代理活动和传销活动。
第十八条 严禁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或随意更换门锁。
第十九条 严禁与院校公寓检查人员起冲突。
第二十条 学生有传染病,严禁隐瞒不报。
第二十一条不准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销售等盈利性活动,不准寄放亲朋贩卖的各种货物。
第二十二条 不准制造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第二十三条 宿舍无人时,不准给手机、充电宝、笔记本等物品充电。
第二十四条 不准在宿舍床铺挂蚊帐处挂围帘。
第二十五条 不准在楼道、宿舍和消防通道堆放杂物、私拉绳索晾晒衣物等。
第二十六条《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分管理办法》上严禁的其他违纪行为。
第五章 创建周检月评制度
第二十七条 在全院深入开展创建周检月评制度
1.大扫除时间:每周日下午2:30-4:00进行全院宿舍大扫除。
2.普查时间:每周日下午4:00-6:00进行全院宿舍普查。
3.普查对象:机电工程学院全体学生宿舍。(注:每月将对全院所有宿舍进行六次普查。)
4.抽查时间:不定时抽查。
5.抽查对象:全院所有宿舍,重点针对优秀宿舍和需整改宿舍。(注:适当减少对模范宿舍的检查次数。)
6.每周对全院所有宿舍进行检查,每月对宿舍卫生情况进行汇总评选,并实施模范宿舍制度及重点需整改宿舍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每周宿舍内务卫生检查情况评出“模范宿舍(该月平均卫生成绩排名前八名的宿舍,如果有一次被评为需整改宿舍,则不能获得该称号)”以及“重点需整改宿舍(该月平均卫生成绩排名后八名的宿舍)”并对每月情况进行汇总。被评为“模范宿舍”的宿舍将于月末发放精美小礼品(台灯、置物架、鞋架、小衣柜等等),被评为“重点需整改宿舍”的宿舍将适当增加查宿次数,若每学年被评为重点需整改宿舍超过四次则取消评奖评优各项资格,以示警告。每月的模范宿舍及重点需整改宿舍将单独上报各辅导员老师,并对重点需整改宿舍下发整改通知单;
第二十九条 若所有宿舍月平均成绩均在八十五分以上,则后八名无需作为重点需整改宿舍;
第三十条 每学期汇总结果,一学期内三次被评为“重点需整改宿舍”的宿舍将被评定为“学期内务卫生差评宿舍”并全院通报;一学期内三次被评为“模范宿舍”的宿舍则被评为“学期内务卫生优秀宿舍”并对其颁发奖状及奖品。
第三十一条 每学年汇总结果,一学年内五次被评为“重点需整改宿舍”的宿舍将被评定为“学年内务卫生差评宿舍”并全院通报;一学年内五次被评为“模范宿舍”的宿舍则被评为“学年内务卫生优秀宿舍”并对其颁发奖状及奖品。
第六章 党小组、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学生干部
在创建优秀宿舍中的职责
第三十二条 党小组对所属专业宿舍宿舍长和未担任宿舍长的积极分子的宿舍进行对标检查,检查次数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完成后将检查结果汇总备案,并转自律委一份;
第三十三条 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必须发挥“五员”作用
示范员:严格要求自己,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做创建优秀班级和宿舍的先行者,必须将所在宿舍创建成为学年内务卫生优秀宿舍和学年安全守纪宿舍;
宣传员:把学校、学院相关制度和要求学深、学透,并在同学们当中广泛宣传,形成创建优秀班级和宿舍的良好氛围;
协调员:努力协调班级、宿舍同学之间关系,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方向,为创建优秀班级和宿舍戮力同心、团结协作;
督导员:不做旁观者、懈怠者、老好人,切实承担起引导、督促和排查、检查责任,确保创建效果;
联络员:做好学院和同学、老师和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及时将学校、学院、老师的要求传达给同学,并将班级和宿舍的情况(尤其是事关安全稳定的事情)反映给学院和老师,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第七章 学生宿舍奖惩制度
第三十四条 每学年末学院对“学年内务卫生优秀宿舍”宿舍进行表彰、奖励,宿舍成员在同年度综合测评学院能力加分项中加2分,同时在同年度评奖、评优中优先推荐,并作为参评对象推荐参加校级“文明宿舍”、“标兵宿舍”评选,校、院级同时获奖只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该学年被评为“学年内务差评宿舍”的宿舍,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将根据宿舍责任划分情况进行登记,依据《河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扣分,给予该宿舍通报批评处理,并取消该宿舍成员在同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十五条 “学年安全纪律差评宿舍”,给予该宿舍通报批评处理,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并依据《河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扣分,同时一并取消宿舍其他成员在同年度评奖、评优。如果在一个学期内有两次及以上被认定为重点需整改宿舍,其宿舍成员将会被取消发展入党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宿舍长工作不配合的同学,经辅导员教育仍不改正的,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入党、贫困生受助等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机电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如与学校相关规定矛盾,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机电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河北农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范》的要求,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一、推荐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比较全面和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
2.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必需满6个月以上。(提交入党申请书时的年龄要满18周岁)
3.上一学期学生学业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且无不及格科目。
4.必须是团员且参加过大一新生团员培训。
5.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
6.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7.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每班推荐名额为全班人数的10%(四舍五入),得票数由高到低排列推荐出本班积极分子人选。
二、推荐流程
1.团员推优工作部署。(学生党支部工作办公室负责)
2.团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标准通知到本班同学,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报。
3.班级团支部对申报同学进行审核,并在推优大会召开前整理好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名单,并上交学生党支部工作办公室。
4.各班团支部组织召开推优大会,组织申报人员逐一进行自我情况汇报。
5.全班同学进行民主推荐,按比例推荐出本班积极分子人选。如果出现平票情况,则对其进行二次推荐。(民主推荐工作要求全班人员全体参与,从未申报人员中找专人负责计票、唱票;团书注意留存原始推荐票)
三、工作要求
1.严格工作纪律,要求班级团支部认真按照实施细则推荐。
2.上交材料要求:各班团支部推优工作结束后,团支书负责把班级原始推荐票和电子版的照片打包发给党支部有关工作人员。
3.班级团支部推荐的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经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后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学院党委审查备案。
机电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教育管理办法
机电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积极培养,主动引导,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建立一支有一定数量和较高质量的积极分子队伍,是保证发展新党员质量和数量的基础。我院特制订本条例,以规范我院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入党积极分子自身的日常行为。
第一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须参加机电工程学院党委业余党校主办、青年研习社负责的机电工程学院积极分子培训。须严格按照青年研习社的培训要求参加培训。参加培训期间每请假一次,须根据培训内容,书写1000字心得体会,下次培训上交,不扣取平时成绩。请假三次及以上以及无故旷课者,直接认定本次培训成绩不合格,须向党组织提交1000字党课重修申请,跟随下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第二条参加机电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后,须参加机电工程学院业余党课结业考试,禁止旷考。入党积极分子的院党课考核成绩分为平时成绩(院党课考试成绩低于50分没有平时成绩)和院党课考试成绩两部分,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百分比分别为20%和80%。60分为及格分。院党课可多次参加,即首次院党课不及格,可参与重修。首次重修须向党组织提交1000字书面申请,申请参加院党课培训的机会。若再有不过,每重修一次,须在原来书面申请书的字数上追加500字。若有两次及以上院党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意见表》中会如实记录相关情况。
第三条院党课成绩合格后,符合网络党课报名条件的积极分子,须报名参加学校网络党课学习及结业考试,同时遵循要求提交论文,禁止旷考。不提交论文或论文弄虚作假,存在抄袭现象,认定为校党课考试成绩不合格且无补考机会。学校网络党课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学期学校网络党课补考。若补考不通过则无参加学校网络党课资格。
第四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机电工程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将对积极分子进行定期的宿舍卫生检查,根据《机电工程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卫生检查标准》规定,被通报两次或在某次检查中出现一次D,书写1000字检查,交给自己的辅导员,且延期一学期发展,延期参加网络党课考试。
第五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须积极配合导航小组工作,认真完成导航小组所下达的任务。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同时,须注意自己的学习成绩,纯平均学分绩未达到全班前50%,延期参加校网络党课。
第六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每季度需向党组织提交一份1500字的思想汇报,向党组织及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变化。
第七条综合自身学习成绩、院校党课考试成绩、宿舍及个人卫生、在导航小组各类活动中的表现以及思想汇报提交情况等因素,将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分为三类,即优秀、合格、不及格。对于自身学习成绩有进步、院校党课成绩优异、宿舍及个人卫生干净整洁、积极配合导航小组的各类活动,思想汇报书写态度认真、端正,有深刻的认知和体会的入党积极分子,其表现情况被评为优秀,优先考虑其发展问题。对于自身学习成绩下滑、院校党课成绩一般、宿舍及个人卫生脏乱差、在导航小组各类活动中表现不积极且思想汇报书写态度不认真、不端正的入党积极分子,其表现情况被评为不及格,不再考虑其发展问题。
第八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凡在各类考试中有违纪、作弊,日常生活中违反校纪校规,将通报批评并给予其纪律处分,不再考虑其发展问题。
第九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
第十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管理量化考核办法
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先锋和骨干,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是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我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法和原则
根据公开公正的原则,增加过程考核。
二、考核时间和内容
党员考核定于每学期初进行,考核内容涉及支部或功能型导航小组组织的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
三、考核细则
1.学习成绩考核
每学期初的学习成绩考核以上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班内排名为准,要求党员同志严格按照附件内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填写到《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员综合表现统计表》相应学习成绩板块,同时上交本人所参照的成绩单以及班级平均学分绩排名(打印版)。由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成员对上交材料的准确性进行核对整理并做好记录总结。
2.宿舍卫生考核
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对全体党员宿舍进行卫生突击检查。学期初,根据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汇总的《党员学期卫生情况汇总表》结果如实填写《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员综合表现统计表》卫生情况板块作为其卫生情况评定得分。
3.日常表现考核
日常表现分数=党内活动签到情况*25%+学习效果检查*50%(会上表现*50%+会议记录*50%)+志愿活动情况*25%,将得出的日常表现分数填入到《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员综合表现统计表》日常表现板块中。
(1)党内活动签到情况
党内活动签到情况,由青年研习社统计党员在本学期内党内会议以及培训的的参与情况,并将其签到情况根据评分细则按百分比进行评分。
学习效果检查
①会上表现情况:总分为100分,由每次负责培训讲课的小组成员对该支部其余同志的会上表现进行打分,同时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也会对党员同志集中学习的出勤和听讲情况进行随堂抽查,最后取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具体评分情况见附件)
②会议记录:由青年研习社不定时在培训学习结束后检查党员集中学习的会议记录本,检查学习笔记是否详实(会议内容,心得体会记录等),根据评分细则实行百分制打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3)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情况
由青年研习社审核党支部本学期内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总次数以及党员参加次数,
党员根据参与度百分比按百分制记录成绩(成绩=参加次数/活动总次数*100)。如:活动总次数为10,参加次数为8,则成绩为8/10*100=80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4.党员同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考核
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为功能型导航小组综合成绩*50%+调研成绩*50%得到。(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1)每学期党员所负责的功能型导航小组综合成绩作为党员的考核加分项其中一项,满分100分。
(2)为了调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情况,以班级和导航小组为单位,填写群众调研表,调研表满分为100分,统计党员调研分数,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此项调研成绩(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2)
5.减分项
根据机电工程学院自律委在上一学期中的查课查宿结果,党员以及预备党员中若有旷课、宿舍整体或个人通报情况的一次减10分;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受到通报或处分的一次减20分。
四、综合考核结果
党员的综合考核成绩由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实行百分制。党员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学习成绩*40%)+(日常表现*20%)+(卫生情况*20%)+(作用发挥情况*20%)+减分项”进行统一量化评分(其中日常表现分数=党内活动签到情况*25%+学习效果检查情况*50%+志愿活动情况*25%)。根据党员的综合考核成绩对其进行考核结果评定,并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及其他表现综合考虑,进行表彰。
五、总结表彰
1.最终考核结果会作为评选“机电工程学院优秀党员”荣誉称号人选的参考。学院将为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对表现不称职的党员、存在重大违纪情况或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党员,根据按情节严重等级采取暂缓发展处理,并在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导航小组考核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积极分子的管理,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照专业划分导航小组,并将所属专业的积极分子纳入导航小组管理,进而发挥党员对积极分子的带动作用,特制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的导航小组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机电工程学院党支部所有导航小组成员(积极分子)
二、考核时间和内容
考核定于每学期初进行,考核内容涉及支部或导航小组组织的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
三、考核细则
1.学习成绩考核
每学期初的学习成绩考核以上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班内排名为准,要求积极分子严格按照附件内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填写到《机电工程学院导航小组成员综合表现统计表》相应学习成绩板块,同时上交本人所参照的成绩单以及班级平均学分绩排名(打印版)。由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成员对上交材料的准确性进行核对整理并做好记录总结。
2.宿舍卫生考核
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和导航小组对全体积极分子宿舍进行卫生检查。积极分子根据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汇总的《导航小组成员学期卫生情况汇总表》结果如实填写《机电工程学院导航小组成员综合表现统计表》卫生情况板块作为其卫生情况评定得分。
3.日常表现考核
日常表现分数=党内活动签到情况*35%+会上表现情况*15%+抽查会议笔记情况*15%+志愿活动情况*35%,将得出的日常表现分数填入到《机电工程学院导航小组成员综合表现统计表》相应板块中。
(1)党内活动签到情况
由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统计导航小组成员在本学期内党内会议的参与情况,并将其签到情况根据评分细则按百分制进行评分。(例如张三全部会议都参加为其评分100,李四请假一次为其评分70,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会上表现情况
会上表现情况每人基础分为100分,积极分子每月参加一次组内学习,由导航小组内讲课的党员同志对本小组积极分子的会上表现进行打分,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不定时对导航小组集中学习进行抽查,最后取多次会议的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具体评分情况见附件)
(3)抽查会议记录情况
抽查会议记录情况每人基础分为100分,每学期抽查会议记录至少3次,由本组讲课的党员同志在培训学习结束后检查导航小组全体成员的会议记录本,
检查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心得体会记录等)是否详实,另外青年研习社也会不定时对会议记录本进行抽查,最终取两者平均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4)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情况
由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统计导航小组本学期内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总次数以及导航小组成员参加次数,导航小组内成员根据参与度百分比按百分制记录成绩(成绩=参加次数/活动总次数*100)。如:活动总次数为10,参加次数为8,则成绩为8/10*100=80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4.实际工作情况
对导航小组学期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导航小组全体成员组织活动10分/次,组织学习10分/次,导航小组因组织活动获奖20分/次,导航小组通过媒体宣传20分/次(以上加分项均需出示相关照片、学习记录本、策划案等活动或者获奖证明),以上累计加分至100分。
5.减分项
根据机电工程学院自律委在上一学期中的查课查宿结果,积极分子中若有旷课、宿舍整体或个人被通报情况者一次减10分;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受到通报或处分者一次减20分。
四、综合考核结果
1.导航小组成员评定
导航小组成员的综合考核成绩由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实行百分制。导航小组成员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学习成绩*40%)+(卫生情况*30%)+(日常表现*30%)+减分项”的权重进行统一量化评分,其中(日常表现分数=党内活动签到情况*35%+会上表现情况*15%+抽查会议笔记情况*15%+志愿活动情况*35%)。
2.导航小组评定
由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统计每个导航小组全体成员的平均成绩(导航小组全体成员的综合考核成绩之和除以总人数),然后按照导航小组综合成绩=导航小组全体成员平均成绩*70%+附加分(实际工作情况)*30%进行计算得出导航小组的分数,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各导航小组的分数对导航小组进行排名。
五、总结表彰
1.学院将为表现突出导航小组授予“机电工程学院优秀导航小组”荣誉称号,并召开表彰会议,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对表现不称职的或者存在重大违纪情况或无故不参加考核的积极分子按情节严重等级采取暂缓发展等措施。
3.对于获得“机电工程学院优秀导航小组”荣誉的导航小组,党支部会对导航小组内积极分子颁发先进个人的奖励,并且参考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作为推优审核依据。
机电工程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卫生检查条例
一、目的与意义
一名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及党员应当发挥出在学习与生活等各方面的积极带动作用,宿舍中的个人卫生情况就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如果一名积极分子、党员不能做好自己及自己宿舍的卫生内务情况,那么如何带动本班同学积极地去参与生活与学习之中,所以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希望通过定期的卫生检查,来鼓励与督促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更好的去做好自己的宿舍卫生进而积极带动宿舍及班级其他同学。
二、对象
针对机电工程学院所有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及党员开展此工作。
三、时间
每学期初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希望通过定期的卫生检查,检查频率:党员每两周检查一次;新一批积极分子每周一次;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整体积极分子卫生,导航小组每月互查积极分子宿舍卫生三次。检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具体时间不定。
四、具体细则。
大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卫生检查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个人卫生及宿舍整体环境两大部分。具体细节如下:
1.个人卫生(满分100分)
A.床头物品(满分20)
5号公寓(检查床头看床上东西):除枕头、被子、玩偶之外有一件东西扣一次分,累计-5、-8、-10分。
2号、3号及8号公寓:特别整齐的满分,正常的-3,不齐的-5分,较乱的-8分,太乱的-10分。
B.床下物品(满分30分)
检查鞋、箱子、盒子及杂物(洗衣液、洗澡框等)每出现一项问题累计扣分-5、-8、-10分。
C.床上衣物(满分20分)
检查衣服和书包,每出现一个累计扣分,依次-5、-8、-10。
D.被子叠放(满分30分)
叠整齐的满分,叠了但不特别整齐的-5,没叠的-8。
E.附加项(只对于党员)
附加项要检查党员是否挂牌,挂牌不扣分,未挂牌-10分。
2.宿舍整体环境
只对桌面、地面、卫生工具摆放和气味四项进行排查,四项每出现一项问题-8分。
五、打分要求
第一次检查出现分值较低(卫生极差)或不积极配合工作的,在备注一栏里做好备注,并提醒该同学下次改正,下次检查时重点考察,如果没有改正依旧很差的,直接评分为D,则延期一学期发展,且不允许参加网络党课报名,到期后随新一批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和考试。
宿舍整体环境等级:A+:96-100,A:91-95,B+:86-90 ,B:81-85 ,C:71-80,D:60-70
床头床上:优秀20,良好15-20,一般10-15
床下被子:优秀30,良好25-30,一般20-25,差10-20
个人总计: A+:95-100,A:90-94,B+:85-89,B:80-84,C:70~79,D:70
六、惩罚措施
每周进行卫生情况检查后,进行卫生情况的整理汇报,对个人卫生和宿舍整体分别评分,两者取最低计为本次卫生检查结果。
每月对卫生检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若出现一次D(三次C则记为一个D)则暂缓其发展,且不允许参加网络党课报名,同时须参加下一批次积极分子培训。
七、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
八、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的宣传报道工作,更好地发挥新闻报道对学院各项事业建设及发展的服务作用,现制定机电工程学院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
一、宣传报道的组织
学院党政办、教务、学科、学工等部门和各教学系(中心)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密切关注学院信息的组织和报送,有针对性地向学校网站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公众号等媒体投稿,提高采用率。学院党政办、教务、学科、学工等部门和各教学系(中心)应设兼职通讯员一名,负责本部门新闻稿件的撰写、投递工作。通讯员应熟知本部门工作,并有撰写新闻稿件的基础。党政办负责编印学院各系(部门) 通讯员联系簿。
二、稿件采写的要求
1.各部门通讯员坚持新闻的客观性。新闻稿件严格按照新闻体裁撰写,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不添加个人主观感想和评论性文字。
2.注重新闻的时效性。新闻事件发生后,原则上要当天撰写,在一天内向学校网站或有关媒体投稿,对新闻事件进行跟踪或深度报道的稿件除外。
3.不漏报各部门发生的重大新闻。
4.对宣传典型人物的稿件,作者须经典型人物及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同意。
三、投稿的注意事项
1.学院各部门投往校园网或学校各类媒体的稿件须经所在部门的分管院领导审核后,统一由学院负责宣传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后,方能投稿或上网发布。
2.投往学院网站的稿件,经学院负责宣传工作领导审批合格后, 由学院网站负责人上传至学院网发布。
3.稿件须签署投递部门名称和作者姓名。
4.图片要以单独文件jpg格式传送(不小于1M),不要粘贴在Word 文档中,图片要注有文字说明和摄影作者及所在部门。
四、投稿的激励制度
1.各部门宣传工作设置积分奖励制,新闻稿件在学院网站发布得
2分,在学校网站发布得4分,被国家、省、市公开媒体采用分别加10分、8分、6分。
2.学院每月对各部门稿件投递与采用情况进行分数统计和公示。
3.学院每年对各部门稿件投递与采用情况情况进行汇总、评比、表彰和奖励。
4.学院年终评优设优秀通讯员、先进宣传科室(含教学系)二个奖项,并对获得优秀者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五、其他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规定解释权在学院党政办。
机电工程学院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日常工作管理办法
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管理中心主要对接各团支部开展校内日常文明创建及班级团日活动、寒暑期社会实践等,带领同学们开展各种各样有意义的志愿活动,现对本中心文明创建及班级团日活动审核流程做出规定。
一、校内文明建设方案
1.文明区域
依照校团委统一安排,机电工程学院所负责文明区域范围为机电院楼门前区域和后院区域,以及综合楼一楼正门前与东西两侧,每天打扫标准为地面无烟头,无大范围树叶、树枝、纸张、塑料瓶等垃圾,自行车摆放整齐。
每周一、三、五为校内联查,对各学院负责区域进行打分排名。各团支部需在值周期间安排人员在每天上午7:30-7:50及中午12:20-12:40对区域进行大块垃圾清扫、自行车摆放等卫生维护,文明使用志愿汇APP进行签到。
2.文明区域检查内容及要求
检查内容包括地面卫生、车辆摆放、悬挂条幅等宣传方式:
1.地面卫生(30分):区域地面每日打扫,清扫干净,无果皮纸屑等垃圾,且无垃圾堆放。
2.车辆摆放(50分):区域车辆摆放整齐划一,车辆方向一致,整体整洁美观。
3.悬挂条幅或其他文明校园场所创建宣传方式(20分):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标语富含正能量,能体现对同学的文明引导,倡导文明新风,整体效果好。
3.文明教室
机电工程学院负责文明教室分别为综合楼105、107,一教102、103、207,各团支部需在值周期间每天12:20-12:40对教室进行卫生维护,包括地面、桌面垃圾清扫,黑板、讲台、地面清洁等。
4.文明教室、团支部教室检查内容及要求
检查内容包括地面、墙面、桌面及整体效果:
(一)卫生:
1.地面要求(20分):教室地面每日打扫,清扫干净,无果皮纸屑等垃圾,清扫用具统一放在教室角落处,且无垃圾堆放。
2.墙面要求(20分):墙壁无乱写乱贴乱画,无破坏墙面,可适当使用砂纸净化墙面。
3.桌面要求(10分):桌面干净整洁,无粘贴物、无小广告、无垃圾。
4.门窗要求(10分):门窗定期擦拭,洁净明亮,窗帘整洁、收拉整齐;窗台干净无灰尘、不摆放饮料瓶等杂物。
5.讲台要求(10分):桌面物品摆放整齐,讲台、黑板干净整洁。
(二)环境:
1. 装饰要求(10分):教室内部装饰以简洁为主,可在不损坏墙面地面的原则下适当设立以及方便学生的特色整合区域,例:图书角、失物招领。
2.整体效果(10分):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浓郁的学习氛围,且不过分装饰,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3.教室门牌要求(10分): 是否悬挂文明示范教室标牌。
二、班级团日活动审核细则
1.班级团日活动举办流程:
(1)提交:策划案、参与活动人员名单,提交策划案时间与活动实施时间保证至少间隔两个工作日。
(2)审核:确认策划案更改无误后由工作人员上传至志愿汇app审核,审核成功后由团书组织本班同学报名志愿汇对应招募活动,不在名单范围内的申请不予通过(活动时仅申请通过者可签到)。
(3)交接:活动开展前一天与工作人员联系获取签到码、志愿者服饰。活动开始前工作人员与团书联系好集合地点,活动地点,组织签到并强调注意事项。
(4)签退:活动结束时,组织同学们在指定区域时间内签退。
(5)结束:活动结束后,由该班级意愿决定是否发布新闻稿,若有意向可同老师联系更改新闻稿,老师审核后联系新闻宣传中心在公众号推送。
(6)总结:活动后24h内该班级需向志愿团提交一份活动总结(字数300-500,内附5张活动照片原图),以供存档,提交对接工作人员即可。
注意事项:
(1)时间方面
每周征收策划时间为周一上午8:00至周五22:00,且周一、周二活动于上周六之前提交策划。从中择优筛选,不接受提前预定。
(2)数量方面
每个年级每周征收策划基础上限为8份,
广场公园广场类<=2份,
社区类<=2份,
敬老院类<=2份,
校内普通活动类<=2份,
其他形式依据特色情况特殊安排。相同活动地点,相同时间,仅限一个班级且每个班级单日内上限一个活动。
(3)时长方面
公园广场志愿服务类上限2h;社区养老院志愿服务类上限3h;校内活动类上限3h,若无特别说明,超出限额部分按恶意刷时长处理。(以上活动时长均依据策划内容实际情况决定)
(4)人数方面
单次团日活动人数,外班同学不得超过本班总人数的10%,涉及小数点采取四舍五入法计算人数,合办活动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5)审核要求
策划重点审核内容:规范、时间、申请时长、地点、人数、活动过程、物品准备等。
活动主题务必围绕“志愿”,其他文明拓展类活动不计入志愿时长。(志愿活动题材不限,时长依据活动内容记录)
不接受任何关于游玩,没有实际志愿服务意义的策划。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任何不按审核和提交顺序的活动申请。审核通过会给所负责团书发出通知。
广域活动或保定市区以外活动,均需辅导员批准并获得批准书后再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开展后续工作。
(6)处罚要求
凡自身原因造成的时长空缺的现象,如:忘记签到,忘记签退,签到时长不足等,责任自负,极特殊情况除外。
轻度恶意现象:清除活动时长,一次警告。如:偷刷时长并主动承认错误。
中度恶意现象:清除活动时长并列入黑名单,降低该班级活动受理优先级。如:志愿人员消失,长期无作为,不按策划进行活动、照搬其他班级策划。
重度恶意现象:清除全班活动时长,视情节严重情况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受理该班任何活动。如:多人偷刷其他活动时长、多人严重超过应签到时长,活动地点人员消失过多。
以上处罚一经发现核实,均上报辅导员,并参照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管理中心工作指南予以相应处分。